“修车款还没有给我,今天只要我在,你们谁也别想把车开走!”近日,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扣押车辆的现场遇到了“修车工”李某的激烈阻拦。
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,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吴某提供的线索前往被执行人许某家楼下,成功找到了许某名下的车辆。正当办案人通知被执行人并联系拖车公司采取扣押措施时,案外人李某突然出现,称许某拖欠其修车款6000余元,不同意法院将车辆扣走。办案人员经询问事情原委,认为车辆停放的地点并非修理厂,案外人李某的突然出现也不符合常理,遂向其释明:如对强制执行措施有异议,可以向法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。但李某仍旧阻碍执行,不仅辱骂、威胁执行干警,还用身体阻挡、踢踹车辆。

面对突发暴力阻碍执行行为,执行干警临危不乱,沉着应对,按照执行预案启动联动机制,幸福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增援,共同配合将李某控制并带离了现场,案涉车辆也成功扣押至法院。
车辆扣押后,被执行人许某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,在法官的主持下,与申请人吴某协商达成和解协议,案涉车辆也在申请人同意后返还给许某,本案顺利执结。
法院公安联动,有力震慑了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。下一步,朝阳法院将持续拓展执行联动的广度与深度,深化联动机制创新,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模式,共同应对执行过程中的复杂挑战。
编辑:马天海
来源: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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