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
酒后挪车,注意注意
违法!

案情回顾
2025年5月17日上午,吕某与亲友在松山区兴安街某饭店聚餐后,在车内等待代驾时,因发现车旁有垃圾桶,便想挪车换个位置等待。吕某因醉酒后头昏脑胀,在倒车时不慎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。
经鉴定,吕某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18mg/100ml,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。经交管部门认定,吕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目前,该驾驶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一步办理。


酒驾科普知识
根据《车辆驾驶人员血液、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》,机动车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、小于80毫克的,属于饮酒驾车;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及以上的,属于醉酒驾车。

酒驾的危害

算算酒驾这笔账

赤峰交警提醒
请每位驾驶员自觉抵制
酒驾醉驾行为
时刻牢记
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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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赤峰交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