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院合同护士辞职流程如下:
提前通知
原则上,合同护士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将《辞职报告》交到人事行政部,并领取离职手续表。
在试用期内,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。
离职面谈与记录
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,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。
办理手续
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,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。
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收回工作证、员工手册、工作服、办公用品等,并确认上交无误后签字确认。
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(包括所借款项、出差报销),如有拖欠当场清还,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。
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决定
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"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"。
办理社保和公积金手续
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、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,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,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。
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,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,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。
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
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,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。
档案归档与工资结清
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,同时结清工资。
工作交接
离职员工需按照约定办理工作交接。
离职证明文件
医疗机构应出具离职证明文件给护士,以便护士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。
后续手续
护士在离职后,需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,确保顺利过渡到新的工作单位。
建议:
护士在辞职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流程和所需材料,确保按照医院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。
如有特殊情况或需要提前离职,建议及时与医院沟通,了解相关政策和可能产生的后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