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:
门诊报销流程
患者需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明到医院挂号。
就诊后,向医院索取门诊病历和医药费用清单。
在医院内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申请,提交门诊病历、医药费用清单及发票或收据。
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,患者可领取报销款项。
住院报销流程
患者需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明到医院挂号。
就诊后,向医院索取住院病历和医药费用清单。
在医院内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申请,提交住院病历、医药费用清单及发票或收据。
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,患者需支付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用。
患者在医院财务窗口交纳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用。
医院将住院费用报销给医保局。
医保局将符合报销标准的费用报销给医院。
医院将报销款项返还给患者。
异地就医报销流程
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持有效证件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。
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。
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不在医院办理医保住院手续的,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。
异地社保就医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: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、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、到当地社保所登记外出治疗、外出治疗后拿回县级社保局报销。
注意事项
患者需妥善保管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,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。
医疗费用金额1000元以上的,由医疗审核科科长审核批准;2000元以上的由主管副主任审核批准;5000元以上的由中心主任审核批准。